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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home资讯:“楼市不景气”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各地方性政府为了挽救岌岌可危的楼市,纷纷出台利好楼市政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大约已有10个城市出台了地方性“救世”新政。其中,江苏省占到了近半。笔者认为,继常州、南京、淮安、扬州、宿迁等本省城市甄别本市出台系列“救市”政策之后,连云港政府抑或会“出手救市”。 细数各城市“救市”新政,关键词集中体现为“购房补贴”、“二套房贷的限制”、“下调房产税”、“银行信贷”等。每次“救市”政策出台,都遭到了舆论炮轰,被指是在救房地产企业和救政府自己的GDP数字。其实不然,仔细分析起来,各地政府出台的政策大多还是偏向于维护购房者的权益,真正实现市民“住有所居”。 对比已经吃过了螃蟹的城市,笔者猜想,连云港政府出台的“救市”政策将包含如下内容: 第一,政府有可能对购房者购房采取直接或者间接的购房补贴。截至目前,出台了“救世”政策的的城市中,或多或少都涉及到了对购房者直接补贴房款。其中,最高的当属宿迁市,“该市规定,凡在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住房的,可获得0.5%到7%的财政补贴”; 第二,若出台“救市”政策,政府必将放松对于“第二套房贷”的政策,这以政策出台已是大势所趋; 第三,政府可能会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额度上会有所调整。本省城市中,常州政府率先实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并有条件地将贷款额度提高到了最高40万元;公积金贷款门槛的降低以及政策的放宽,势必会激发一部分潜在客户的购房潜力; 第四,政府有可能减少或减免各项契税及相关费用。从已经出台的地方性政策来看,为了把实惠真正落到实处,各地方性政府都有意无意地减免税收,其中包括二手房转手营业税等。本省城市中,减免费用最明显的城市应属淮安。淮安政策出台的系列政策中,明确提出了在规定时间内购房,契税减半; 第五,政府有可能对于购房的非农户口,可享受城镇居民待遇(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子女入学等)。 第六,若我市出台相关“救市”政策,可能放宽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征政策,放宽土地款支付政策,放宽项目开竣工期限,延迟或暂停征收涉及房地产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优化房地产行业投资发展环境。像安徽芜湖出台政策中明文规定,“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和出让底价,土地竞买保证金与建设工期保证金,按此前标准暂下调30%收取”; 第七,鼓励银行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增加有效的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及时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平台,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 以上内容只是笔者的预测,而连云港政府出台“救市”政策应该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但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救市”政策当是在严格分析市场之后政府对于楼市作出的轻微调整,或者说是调控,并且“救市”应当是因地制宜,而非千篇一律。尤其是“购房补贴”这一细则,更需要斟酌。纵观现在各地出台的优惠政策,补贴买房都是“胡子眉毛一把抓”,很多仅仅规定了购房时间,而未对购房者的身份资格和实际情况给予明确的规定。地方政府的购房财政补贴重点应倾斜到社会弱势群体,规定仅无房户或住着廉租房的市民能享受补贴,严格把高收入者和炒房者排除在补贴之外,并且要有一个透明而公开的运作机制,来保证施行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相关城市政策链接: 宿迁出台“救市”新政 买房最高给7%补贴 宿迁市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其中规定了包括对购房者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在内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一出台,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宿迁市政府这次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购房户购买商品房提供优惠空间,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进一步的优惠政策。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当属对购房户实行财政补贴,该市规定,凡在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住房的,可获得0.5%到7%的财政补贴。 其中,在16层以下高层住宅楼(指单栋12层以上的住宅项目),购买单套面积90 m2以下的由地方财政给予房款总额5%的补贴;单套面积90-144 m2(含144 m2)的由地方财政给予房款总额3%的补贴。在16层(含16层,单栋)以上高层住宅楼,购买单套面积90 m2以下的由地方财政给予房款总额7%的补贴;单套面积90-144 m2(含144 m2)的由地方财政给予房款总额4%的补贴。购买其它商品住宅,单套面积90 m2以下的由地方财政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单套面积90-144 m2(含144 m2)的由地方财政给予房款总额0.5%的补贴。补贴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发放。 此外,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仍为20%。公积金贷款限额也随之提高,凡符合贷款条件的业主,在原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基础上可再提高10万元。 据宿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介绍,新政的实施,主要是本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高层住宅和大型商贸设施,加快商贸和房地产业繁荣,促进中心城市现代商贸业又好又快发展。新政同时给予开发企业多项“利好”。据介绍,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封顶的12层以上高层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免,在规定日期前开工未封顶的高层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征。此外,对其它商品住宅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也调整为100元/平方米,免收人防工程建设预收金。
(编辑:妮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