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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关于市区执行“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享受1%契税政策”的实施意见 一、对个人在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房且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出具。 二、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是指购买的商品房或二手房,对个人已有住房产权来源为自建、继承、赠与、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等八项的,视同为首套房,仍可享受首套房1%契税。 三、享受首套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1%税率的纳税人是以购房合同中的个人为依据,而非以家庭为单位,凡是个人在市房地产管理处的产权登记信息中没有产权登记记载的,均视为首套房。 四、纳税人携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收据)、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到市区契税征收点纳税申报时,需签订《首次购房承诺书》,由契税征收部门代交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统一查询,并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五、纳税人首次所购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属于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范围的,由各区财政局契税征收部门受理,并定期将《首次购房承诺书》及相关材料交市契税征收管理所,由市契税征收管理所转交市房地产管理处统一查询,并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连云港市契税征收管理所 0518home资讯:日前,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与连云港市契税征收管理所联合下发了《关于市区执行“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享受1%契税政策”的实施意见》。据了解,从昨日(17日)起,市民已经可以办理首次购房证明。 上午,笔者来到位于海昌北路的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2楼。今天是接受市民办理首次购房证明的第二天,在契税征收处笔者看到,前来办理首次购房证明的市民还真不少。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仅今天上午半天时间,便接受了30多位市民办理首次购房证明。 依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从11月1日起,将执行首次购房享受契税征收1%的政策。而由于“个人首次购房”这一说法较难界定,故而迟迟拖延,我市并未真正执行这一政策。这段时间,经过我市几个相关部门的共同协商,出具了《关于市区执行“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享受1%契税政策”的实施意见》。 温情提示:我市《首次购房证明》办理点 新浦区办理地点: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的契税征收点 海州区办理地点:海州区财政局契税征收点 连云区办理地点:东盛综合楼2楼 开发区办理地点: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编辑:妮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