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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本报热线版报道了新浦区新孔社居委为了新建办公活动用房,在没有取得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铲平居委会北侧的一块绿化带,尔后新建了一间20余平方米的办公活动用房的新闻事实。很显然,这间已经盖好的办公活动用房是违章建筑,对违章建筑是强行拆除,还是维持原样,新浦区城管部门进退两难。 新浦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谭道明解释说,新孔社区居委会是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新建办公活动用房的,区城管局虽然担负着查处违章的职责,但作为区政府的一个职能机构,他们实在难以定夺。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然而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条件并没有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明显改善,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办公条件简陋,有的甚至还没有办公用房。为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着力解决城乡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活动用房问题,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于今年2月29日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要求城市社区“两房”面积分别达到100平方米。 由此看来,新孔社区居委会新建房屋的理由似乎是合理的。但有不少居民认为,民政部门要求社居委“两房”面积达到“双百”的目标,并不是说居委会可以去搞违章建筑。如果社区建房见缝插针,“硬踩红线强出头”,不仅会给城管查处增加难度,还会给那些跟风违章建房的市民提供了借口。 昨天,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他们在今年已经接到两起这样的投诉,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对此,新浦区民政局副局长王涛认为,居委会新建、扩建办公活动用房必须合法合理。所谓合法,就是指居委会在新建、扩建办公活动用房之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规划审批;所谓合理,即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编辑:袁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