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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是政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点工作,东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居住房困难,从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三个方面,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房制度工作,实行三榜公示阳光操作住房保障工作。 “三榜公示”即:一是社区初审公示。由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对社区申请住房保障的居民是否符合申报的条件进行初步审定,审定的结果在社区公示栏予以公示; 二是街道复审公示。申请住房保障的居民在社区初审公示通过后,由社区居委会把通过的名单报豫宁街道办,由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同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深入到各社区进行走访、调查、摸底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街道办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是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由县监察局、房管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对街道办复审名单开会进行审定,从家庭经济状况、住房困难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审定,并将最后审定的结果在县广播电视台予以公示,在电台公示时间为一星期,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为最终名单,名单上的居民亨有住房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 (编辑:慧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