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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按照国家规定,我市实行了一系列购房优惠政策,但是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契税下调为1%这一项,由于“个人首次购买”比较难界定,一直没有真正实行。记者从契税部门了解到,经过这段时间几个部门的共同协商,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从11月17日开始,市民已经可以办理首次购房证明。 我市契税部门经过和房地产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商,针对我市的具体情况对“个人首次购买”做出了相关的解释。首先,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时,对个人已有住房产权来源为自建、继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析产即原本于父母住在一起后来分割出来的房产,或是离婚后分得的房产,等同于首套房。其次,享受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1%税率的纳税人是以购房合同中的个人为依据,而非以家庭为依据,凡是个人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产权登记信息中没有产权登记的,一律视为首套房。 符合这些条件的市区纳税人,携带自己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到位于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的契税征收点纳税申报时,要签订《首次购房承诺书》,由契税征收部门代交房管处统一查询,并出具首次购房证明,一般当天就可办好。如果房子属于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范围,纳税人必须要到各区的财政局契税征收所办理首次购房证明,办理的的时间一般需要2-3天。 海州区办理地点:海州区财政局契税征收点 连云区办理地点:东盛综合楼2楼 开发区办理地点: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编辑:妮子) |


























